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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饮乌江水 共护生态美——黔渝中级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在德江召开

全国新闻网2025-04-04 23:57:52【社会】2人已围观

简介

全国生态日同饮乌江水 共护生态美全国生态日乌江是中华民族生命河长江上游右岸的最大支流,是流经黔渝两地的重要河流,承载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保护好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流域内数百万人民的福祉,对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也

全国生态日同饮乌江水 共护生态美全国生态日乌江是中华民族生命河长江上游右岸的最大支流,是流经黔渝两地的重要河流,承载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保护好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流域内数百万人民的福祉,对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也有着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深化强化优化《乌江流域“2+7”中级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不断加强黔渝法院司法协作,凝聚司法保护合力,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15日,黔渝中级法院(乌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暨生态环境保护梵净司法沙龙在德江召开。贵州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勇,铜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贵贤,德江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峡出席会议并致辞。各市州中院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碧江区、江口县法院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德江县法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铜仁市检察院、铜仁市水务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贵州乌江航道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铜仁中院副院长杨锐主持会议。会前,参会人员实地调研了乌江流域(中游)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听取基地建设情况介绍。随后,到达增殖放流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并乘船巡察了乌江流域水资源及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调研法治教育基地增殖放流乘船巡察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黔渝中级法院(乌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第二阶段为黔渝中级法院(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梵净司法沙龙。一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会上,贵州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勇,铜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贵贤,德江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峡作致辞,黔渝框架协议协作中级法院共同签署了《乌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01贵州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勇致辞02铜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贵贤致辞03德江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峡致辞04签署《乌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乌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分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完善司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协作机制三个部分。根据《备忘录》,各协作单位将以实际行动共同扛牢压实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定期研究乌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协作工作,打造具有特色的环境资源跨区域、全流域审判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样本”,着力守护好人民群众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二生态环境保护梵净司法沙龙会上,与会法院围绕“环境司法创新举措与典型案例培育”主题作交流研讨发言;特邀单位围绕乌江流域保护,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座谈会议主题作交流研讨发言;铜仁中院副院长杨锐作会议总结。01与会法院交流研讨发言<向右滑动查看更多>02特邀单位交流研讨发言<向右滑动查看更多>03铜仁中院副院长杨锐作会议总结会议指出加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是黔渝两地法院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的具体体现。黔渝框架协议协作中级法院要坚持依法保护乌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会议强调一要聚焦案件审理,提升司法协作公信。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把案件办理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乌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带刀卫士”,以法治力量助力长江经济带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二要聚焦协同共治,构建司法协作合力。要加强流域上下游司法机关协作,搭建司法协作良性互动体系,建立更加紧密的跨部门、跨区域的司法协作网络,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双赢多赢共赢良好格局,一体推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跨域经验和样本。三要聚焦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协作能力。要高度重视环境司法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的环境司法队伍,确保司法人员能够胜任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工作,促进流域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健康持续发展。下步工作下一步,黔渝框架协议协作中级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持“黔渝一盘棋”思维,依托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和备忘录写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文章”,进一步增强黔渝两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筑牢乌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为推动黔渝两地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供稿:陈维、廖雪惠(德江法院) 图:陈维\杨赟监制:肖亚 |审核:崔嵬 |编辑:陈维推荐点击点击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小程序,足不出户即可网上立案、手机阅卷、申请调解等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法〔2024〕46号)点击关注铜仁法院公众号,为您推荐更多铜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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